精實數位創業

新創企業合作原則

合作是基於雙方戰略和商業考量而產生的行為,能成功的都是雙方共同犧牲和承擔責任。

最近,公司的合作案開始增多,我反思了過往許多的大大小小的合作案,能成功的都是立基於雙方共同承擔,共同改進,最後進而共享成功的結果:

1.共同承擔:  共同承擔指的是雙方負擔一個可行範圍內的損失,並且往共同的目標成長,如果單純的一方只是獲得大部分的利益,或者不用承擔風險(品牌、資金、資源),這樣的合作案都是失敗居多。新創公司成立的時候,尤其容易因為遇到一個比自己更有資金、資源的夥伴的時候,進而自己承擔風險大於合作夥伴,或者是夥伴利益分享大於自己團隊太多的時候,造成合作的失敗。因此切記,一個好的合作都是雙方共同承擔,共同分享成長,才有可能做到的。

2. 共同改進: 合作從來不會是一開始想的美好,你的夥伴是跟你開創一個新的販售模式、商業模式或者是具備不可預期性(市場因素、環境因素、團隊因素)的活動的時候,勢必要有個信念是兩邊共同解決問題。當一方在3個月內,不是協助你解決問題的時候,反而只是想要從你身上占據優勢,則需要當機立斷的中止合作。** 建議合約中,立下終結合約的條款條件

3. 共享成功: 別忘了,新創公司的成長是因為很多人的協助跟幫忙,記得分享給你的夥伴,並且確保跟你開創江山的夥伴不會喪失他的獲利和分享權。

祝福您,和您的新創事業有個好的開始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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